页面

2012年7月5日星期四

以自由之名

愤世妒俗的正当理由是——热爱自由。

当人们狂热地谈论追逐自由,他们想要的其实并不是什么自由,而是绝对的、不二的平等。他们并不想要做“任何事”的权利,而只是想要做“像他所见的、所钦羡的那个家伙一样,做他所做的事”的权利。他们痛恨的,不过是上天的差别待遇而已。

武装人民,最后是武装了暴民,尼采。

在“压迫”、或换称作“不平等”过于明显的环境下成长的人,潜意识中总会有种叛逆的念头;这也是人身为群居动物,一种调整群体内部关系的有效工具。

至於叛逆。


叛逆的不可控之处在于,反叛者行事的动机通常并不是自发的,而是被动的、草履虫式的应激反应。


同中世纪的骑士精神、现世的忠诚爱国、未来很久一段时间内的自由一样,叛逆的可怕之处同样在此:由于路西法曾扮演了千万伯度的天使,它们在其所繁荣的时代被奉作一种无上至高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