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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日星期日

交流,沟通。

1、交流最好别一对一,效率委实太低。


2、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沟通本无必要,尤其是语言的、对话的交流,它们充其量不过是社会这因庞大而四肢不灵便的吱扭作响的机器的润滑剂,好像政府实在多余的存在。


3、再说真正要让两个独立的个体“理解”“彼”“此”,本就在知识的范畴中被划作无可能的,因为交流双方的出发点永远都只会是第一人称;至多带复数。


我们这个字眼,我总是信不过。没有人能指着另一个人说,他就是我。协议背后总有些事情不大可靠,外表的一致掩盖着鸿沟一条,Einstein。


4、人们完全可以在消除磨合期的情况下各自作业,甚至合作。这只是社会信任度的问题。从最初至今再至未来,螺旋反复甚至交叠发展的进程:


氏族信任>>家族信任>>国家忠诚信任>>契约信任(法律法规使得不知底细的陌生人亦可相互信任以完成金钱货物的交换)>>社会信任。


看一个国家发展的程度,看这个社会的信任体系如何运作就足够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信任的范围像浮在水面的油滴般彼此融合汇聚,直至扩展至整个社会。


5、在一种情况下,语言与对话并非多余,即一个临时团体在为解决某个具体问题而进行头脑风暴时,此时语言的效率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