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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3日星期三

正义的战争

战争之所以尚未绝迹,仅仅因为普通人的素质还不够而已。
  • 或者按照爱因斯坦的话来说,『他们的肩膀之间顶的就是一坨垃圾,这人扛起枪的那一瞬间就足以让我从头到脚鄙视他了』。
他们尚未意识到,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即使:
  • 有权威声称他将为士兵负责
  • 士兵可以通过统一制服、油彩等将身份匿名化,亦去人性化
  • 即使有“道德制高点”,如,我是为了拯救我的国家
他身为个体,也从来就无绝对服从的义务。

就好像美国政治中的司法制度:
  • 即使是上司命令下属犯法,下属也不敢真的听命犯法,因为他知道最终他也会受到法律惩处
然而“军队”这个特殊团体,却巧妙甚至无比微妙地绕过了这一点——就在所有人的眼皮下,堂而皇之地。
  • 基于“国家利益”,“国家主体”在最基本的立法时,并未将道德责任赋予每一个士兵个体。
  • 他们感到自己只是行刑的武器,可以抛掉一切个人判断。
  • 甚至,为了强化这一点功能,军队在所谓军训、爱国主义教育时尤其热爱强调:军人的天职在于服从。
显而易见,服从带来的好处仅在于国家一端、权力一端。
  • 勿论爱党主义、爱国主义,还是任何一个标榜善良要求成员放弃自我、放弃思考、牺牲小我为大我的团体,都实在是种恶心的洗脑。在于:a,作为个体并无值得自身骄傲的事情,只得将这份低自尊绝望地寄托于大团体,b,自命高尚。
  • 洗脑的结果,就是一整代满腔热爱的绵羊。四条腿好汉,两条腿混蛋。
何时战争才能真正消亡?
  • 并非解散军队,而是每一个军人都意识到:“军人”的角色就仅是灭绝人性的牵线木偶,再无其他。
  • 当然,这意味着他们信仰的根基会被打散。这是“自由”的代价。
教育,以及一切鼓励独立思考、自行判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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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矛盾之处在于:

在这样的价值观普及不对等的情况下,除非科技差距大到可以无损伤地软退敌军⋯⋯还是得通过“战争”来遏制“入侵”。

从实用观点来看,现在真正意义上的“入侵”已不像中世纪那样普遍了。实用意义上来看,目前的战争在于从道德制高点发往低洼之处的“上帝之手”。

或是恶魔之手。

卢旺达屠杀,伊拉克朝鲜越南战争,差别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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